就农业产业来说.大家都希望农民挣得越多越好.那么.是不是农民挣得越多就越好呢?并不尽然.在市场经济条件下.还应当理性看待.
5年前.我省果业部门就提出苹果利润分配3个“1/3".即种植者.贮藏营销企业.零售商各占利润的大约1/3.产业链条才是健康的.任何一方利益受损.对整个产业来说都是一个威胁.
若价格太低.种植者无利可图.则产业基础不存,若营销环节利润太薄.商贾不踊跃.则产品走不远.品牌做不强.产业做不大,若零售价太高.消费者消费不起.则消费量减少.反过来会影响产业链的各个环节.
或许有人会说.进行农超对接.农社对接.农校对接.减少中间环节.让农民多得利.行不行得通呢?在小宗农产品上.在小范围内.或许可以行得通.但在苹果产业上.目前恐怕行不通.因为陕西苹果是一个庞大的产业.至2014年底.陕西苹果总面积1022.7万亩.其中挂果面积658.24万亩.总产量988万吨.陕西苹果总面积和总产量均占到全国的1/3左右.是中国苹果生产第一大省.放之全球也举足轻重――全球每7个苹果中.就有一个产自陕西.
偌大的规模.偌大的产量.如何对接?唯有按照市场规律办事.提升产品质量.完善产业链条.提升产业化程度.大力度开拓市场.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.赚取合理的利润.才是可行之道.
“今后在指导果品销售时.一定要破除`价格越高越好`的不正确理念.积极探索苹果价格形成机制.加强苹果市场价格预警监测.减少苹果价格波动频次和幅度.引导和促进苹果平稳销售."一位业内人士告诫说.
“我有利.客无利.则客之不存,我利大.客利小.则客之不久,我利相当.则客久存.我则久利."古人关于商之道的论述.仍值得陕西苹果产业思考和借鉴.